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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机车报废证明(报废车的证明)

时间:2023-04-16 22:15:07
农机车报废证明(报废车的证明)

农机车报废证明(报废车的证明)

在平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都有写证明的经历,对证明很是熟悉吧,证明是用以证明自己身份、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。一般证明是怎么起草的呢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机车报废证明(报废车的证明)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,加快拖拉机更新步伐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本市大中型拖拉机的报废更新和回收管理工作,统一纳入本市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的范围,由市经委牵头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老旧汽车更新改造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进行组织协调,日常事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处理,其中回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由市物资局农机供应公司承办。

第二条 本市从事农田作业和专业运输的功率在14.71千瓦及以上的拖拉机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',都应报废:

(一)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;

(二)功率降低值超过出厂额定标准15%的;

(三)耗油率超过出厂额定标准20%的;

(四)机车严重损坏,经测定,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同类机型新购价50%的;

(五)使用多年且无配件来源,技术状态恶化,影响安全使用的;

(六)国家规定的其他应淘汰的机型。

对符合上述(一)至(三)项情况又不办理报废手续的,由市农机监理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其停止年度审验,并注销其牌照。

……此处隐藏355个字……部门和回收单位应按要求,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拖拉机更新情况和有关资料。

第十条 由市农机化局会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市老旧大中型拖拉机现状,编制拖拉机报废更新的计划,下达至各县(区)、农场执行,并由市物资局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有关计划上报国家主管部门,并抄送市有关部门。

第十一条 对从事专业运输的拖拉机,报废更新后仍需用于运输的,年更新计划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核定;更新改用货运车的指标,由市计委在确定年度新增车辆计划时统筹安排,车源由更新单位自行落实。

第十二条 凡新增拖拉机,按照“先更新,后新增”的原则进行。有关新增拖拉机牌证申领和监督管理等事项,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。新增的拖拉机,原则上应从事农田作业,不得从事专业运输。

第十三条 大中型拖拉机的更新资金,以更新单位自筹为主,国家扶持为辅。自筹部分不少于新购价的50%,其来源为村公积金、集体农业机械折旧基金或大修理基金,以及其它符合有关规定的积累资金。其余部分由农业银行市分行贷款,贷款执行支农优惠利率,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,最长不超过五年。贷款的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按年度更新计划安排,逐级下达,贴息期限一年,主要用于乡、村集体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更新,贴息资金必须凭银行贷款结息单和更新拖拉机证明支出。

第十四条 列入年度更新计划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(一)至(三)项情况的大中型拖拉机更新时,由农机供应部门按优惠价格优先供应拖拉机。

第十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制订有关规章制度,做好大中型拖拉机报废更新和回收管理的服务工作,必要时可适当收取费用。
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经委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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