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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任务奖惩制度

时间:2023-05-04 22:14:24
销售任务奖惩制度

销售任务奖惩制度
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,制度是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政策的具体化,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任务奖惩制度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  销售任务奖惩制度1

1、售房部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,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,作为考勤记录。

2、因事、因病不到者,事先必须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,事后必须销假。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。

3、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者,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,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,不能提前报告者,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,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。否则按迟到处理。

4、作息时间:销售人员上班时间是:上午8:30至下午6:00,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,由销售人员按实际情况安排轮休(但不能在周六、周日安排轮休)。

5、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及为迟到,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,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。

6、泄露公司和项目机密者予以解聘,并扣发全部工资及佣金。

7、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者视具体情节予以相应处罚、解聘处理。

8、销售经理和副理对销售人员将进行定期考核,实行末位淘汰制。

  销售任务奖惩制度2

奖励是业绩锝体现,进取锝动力,激进锝措施,公司奉行有功必有罚的原则,鼓励员工勤劳 ……此处隐藏217个字……/p>

1、一等奖设1名,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:

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,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。

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,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。

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,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。

2、二等奖设2名,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

第三名者:

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,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。

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,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。

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,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。

3、三等奖设3名,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四、第五名、第六者: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,奖励出国旅游一次。

二、处罚制度

1、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,下岗,发生活费350元。

2、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,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。

3、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,取消年终奖金。

4、半年考核一次,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.5万元的,7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,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,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,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。

三、考核方式:

1、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、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、经销点、办事处、团购单位、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。

2、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。

3、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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