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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上下班考勤制度

时间:2023-06-03 00:46:27
教师上下班考勤制度(通用6篇)

教师上下班考勤制度(通用6篇)

现如今,各种制度频频出现,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,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。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,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。那么制度的格式,你掌握了吗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上下班考勤制度(通用6篇)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  教师上下班考勤制度1

一、出勤点到制度

1、教师每周5天,每天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自离校、离岗。

2、实行点到制,上、下午各点一次,上午(冬春季:7:50—11:50,夏秋季:7:30—11:40),下午(冬春季:13:50—16:40,夏秋季:14:50——17:50),值班、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。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,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,迟到每次扣5元。

3、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,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(含一节)视为旷课,旷课1节扣10元,1天扣100元(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)

4、每周教师开会,开会缺席者,每次扣10元(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)。

5、长假、节日(含寒、暑假)教师必须按时来、离校。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,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(特殊情况除外,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。)。

6、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(含3天)不扣出勤奖,此外超过1天扣50元,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。

7、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,请假 ……此处隐藏5291个字……在3天以上者,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,自习费归顶替教师。

8、辅导自习时,出现迟到、早退、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。

9、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,实行轮休。

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

三、请假:

1、学校领导、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,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,再按隶属关系办理。

2、教职工请假0、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,报分管领导批准。

3、教职工请假0、5天以上者,由科室主任签字,报校长签字批准。

4、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,科室主任(包括副主任)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,报校长批准。

5、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,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。除极特殊情况,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,一般不准捎口信、打电话,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。

6、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,须向有关领导请假,并在考勤室登记。

7、一般事假:每天扣10元;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(从第8天开始算)。病假住院期间(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)不扣工资,重、危病者,由校委会研究处理。

8、任课教师请假,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。

9、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,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。

10、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,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,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。

11、本人婚假7天,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;直系亲属丧假5天,近—亲丧假1至3天;生育假生育者90天,小产准假15天。

12、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,必须履行审批手续(手续同请假手续)。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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