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(通用5篇)
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,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,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(通用5篇)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1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,增强组织纪律性,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,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制度,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。
一、考勤内容
1、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。
2、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,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旷工。
3、职工按规定时间到(离)岗,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,即为擅离职守,按旷工论。
4、考勤须知:
(1)未按规定时间打卡,视为迟到或早退。
(2)迟到、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。
(3)迟到、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。
(4)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。
(5)对迟到或早退者,处罚款50元,每次旷工者,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,并按处罚款200元。
二、考勤管理
1、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。每日早晨上班时间(早8:00)前,上午下班时间(中午12 ……此处隐藏3934个字……交办公室存档,作为考核的依据。
2、干部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,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,按旷工对待。
(1)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;
(2)请假2天以上(包括2天),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主要领导审批;
(3)请假3个月以上(包括3个月)的,视作长假,请长假需本人、家属和单位签订长期请假协议,逐级报批;
(4)凡请假者,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,并在到岗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,到岗不销假者,按超假对待;
(5)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,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,电话续假,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,否则,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;
(6)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区级规定执行。
1、机关干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护理假视作在勤。
2、机关干部迟到、早退和开例会点名未到,办公室做好登记,以备查考。
3、机关干部职工无故旷工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申请请(休)假者需预先提前一周填写请(休)假审批表;请(休)假类别包括:年休假、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、看户假、计生手术假、病假、事假等。申请事项按规定审批后,交由办公室备案;申请病假超过一个月,按照长期病假有关规定逐级报批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、人事部门备案;销假、缩短或延长假期在“备注”栏记录。
5、如遇重点工作、突发事件或节假日确需加班,经主要领导核准后,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。
6、在本职岗位或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上,因未尽职尽责或故意延迟不办造成一定损失或严重影响的,经领导会研究,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。
7、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以单位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