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精品】分居协议书4篇
在学习、工作生活中,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,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。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?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居协议书4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分居协议书 篇1协议人: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,男,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 住址:__________。
协议人: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,女,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 住址:__________ 。
协议人甲、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,一致同意达成分居关系,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:
一、甲、乙双方自愿达成分居关系。
二、子女抚养条款:女儿_____由_____抚养,儿子_____由_____抚养,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。
三、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:
1、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XX路XX号,面积约XX平方米,折价人民币圆整(¥_____元),现协商归乙方所有。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。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。
2、同居期间共有存款_____元,甲方分得_____元,乙方分得_____元。
3、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,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。
4、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。< ……此处隐藏1343个字……用。《婚姻法》将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”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,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,必须承担举证责任。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、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,纯属个人隐私,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,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,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。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,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,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。
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,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,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双方若同意,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(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),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。双方若同意,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(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),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。
分居协议书 篇4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,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:
1.分居:男女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,分居时间自年月日开始,男方居住于……,女方居住于……;分居期间双方各自反省思考,如果能够相互容纳,再共同居住生活,并在本分居协议书上签字确认“终止分居”,如果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缓和夫妻矛盾,双方就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;
2.子女:分居期间,双方共同支付孩子抚养费,支付办法……
3、收入和债务:分居期间,双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或约定属于各自所有;债务处理;
4、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义务;
5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。
协议人(男方): 年 月 日
协议人(女方)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