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服务协议书
被代理人(甲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地 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代 理 人(乙方):宁波市海曙嘉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甲乙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》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按照平等互利原则,经友好协商一致,签定本协议。
一、代理事项:
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代理服务:代理记账、代理报税
二、代理期限(计费时段):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(备注:代理期限以月初第一天至月尾最后一天为一个完整会计月份)
三、收费标准:
1、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代理记账费用,根据甲方要求所作月份的账务情况收取;
2、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会咨询、及其他策划费用,根据甲方咨询内容和策划的项目、工作量等收取;
约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个月服务费______元,(大写: )及一次性交付当年账本、记账凭证、会计报表等费用¥200元(不包括手工账薄及印花税费等);甲方路途需打印账本,乙方将酌情另行收费,收费标准根据打印数量计算;
4、甲方要求乙方帮助年审和代理其他事务,乙方另行收费,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;
四、代理费用:
甲方向乙方支付:1、代理记账费___________元 ……此处隐藏910个字……过3000元人民币以上重要物资的交接和保管;原则上,发票由甲方领购保管和填写,但如果在甲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,乙方可为甲方代购发票,对托管物品或发票由于意外造成的损失,乙方赔偿最高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。
6、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。
八、违约责任:
1、如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,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。
2、甲方在协议期内单方毁约,甲方必须向乙方承付违约金三千元,作为对乙方各方面的补偿。
3、甲方双方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九、协议生效、解除、终止延续及争议解决:
1、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,而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暂不能履行时,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情况,并于事发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事故的详细说明及证明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,可以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。
2、甲方连续三期未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,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的服务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。
3、本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是否续约,如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,即表明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顺延一期。
4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方一份,乙方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经双方签名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经双方友好协商,甲方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双方依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。
6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,应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,如协商不成,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。